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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全省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启动
来源:生活日报发布时间:2011年12月06日作者:
全省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启动


  山东律协、省法律援助中心近日联合发布通知,规定在省司法厅注册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和执业10年以上的律师,每人每年必须亲自承办1件法律援助案件(不领取法律援助办案补贴)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根据资深律师的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,建立法律援助资深律师专业分类目录,实行“点援制”。对当事人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,优先指派资深律师办理,资深律师不得拒绝。